根据《宁夏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生物学、畜牧学。
(二)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基准,实际招生录取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
二、组织领导
学部负责“申请—考核”选拔组织实施工作,成立“申请—考核”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组成为: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炯
副组长:苏建宇 马 云
成 员:徐金瑞 李 敏 李继东 宋孚洋
(二)监督小组:
组长:张培松
成员:邓光存 郑燕玲 蔡正云
(三)资格审核小组:
组 长:徐金瑞
成 员:宋孚洋 包 晗 蔡 蓓 李雅楠
(四)综合考核小组:
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以博士生导师(组)为基础,成立不少于7人的综合考核小组,其中至少2名校外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考生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nxu.edu.cn/xscx/),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提交材料。2023年12月10日前,申请者须按时将报申请材料交至生命与食品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知本楼102),外地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宁夏大学文萃校区,生命与食品学部知本楼102)。申请人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宁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2.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6.须提供本学科专业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8.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3)。
(三)资格审核。学部资格审核小组对网上报名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四)综合考核。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从思想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科研创新能力与学术潜质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申请人自我介绍、英文文献解读、学术报告和专家提问,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英文文献解读10分钟,学术报告20分钟。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内按同一导师申请人成绩排序,最终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成绩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五)审定上报。学部推荐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方式招生拟录取人员名单一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资格。未经教育部审核通过者,任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四、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应届(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须提供近5年内至少1项本学科专业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
(五)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5;IELTS≥5.0;TOEFL≥65;WSK(PETS5)≥60;或其他能证明申请者英语水平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供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成果。
(二)畜牧学(090500)专业可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三)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六、取消资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二)应届硕士研究生未按时获得硕士学位的。
(三)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宜录取的。
七、申诉渠道
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申请人对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八、其他
1.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部将做相应调整。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宁夏大学生命与食品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宁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 《专家推荐书》
附件3 《宁夏大学2024年研究生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宁夏大学生命与食品学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