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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9-06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动物科技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本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实施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马云(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徐晓锋(副院长)

     李继东(副院长)

     张桂杰(副院长)

成员:王兴平(动物科学专业负责人)

    龚振兴(动物医学专业负责人)

    许立华(兽医学学位点负责人)

    马燕芬(畜牧学学位点负责人)

    张娟(畜牧专硕学位点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月2日前)

2.成立不少于5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9月2日前)

3.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9月2日前)

4.修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9月2日前)

5.书院组织,学院专家小组配合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特殊学术专长答辩与赋分。(9月11日前)

三、学术专长答辩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和鉴定,答辩安排如下:

时间:2024年9月10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如有变化,根据书院最新通知为准)

地点:德晖楼302会议室

答辩流程: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个人陈述5分钟,专家小组提问3分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科研成果及所参与竞赛的工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做好书院、学部的协调沟通,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2.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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